2、农产品目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广认证。到2010年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100个,争创3-4个在省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山西省(农业类)名牌产品。
3、名牌目标:到2010年底,中国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力争2个;国家免检产品达到8个;山西省名牌产品达到40个。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并逐步推广实施第三方监理验收制。争创4-5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名牌示范工程。
(三)服务质量
建立覆盖旅游、交通、商贸、通信、金融、医疗卫生、培训教育及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家装物业等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10年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20个,服务业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10个,培育2个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70%。
(五)节能降耗目标
“十一五”期间,万元GDP综合能耗年平均要降低5.6%,到201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降至2.48吨标准煤,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累计节约能源3800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实现较大幅度降低,到2010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0.75吨标准煤,发电煤耗下降到360克标准煤/千瓦时,水泥综合能耗下降到150公斤标准煤/吨;主要能源、原煤采收率、利用率有明显提高,煤矿矿井回收率提高到50%以上,吨焦炭耗洗精煤控制在1.33吨以下;“三废”综合利用率有较大提高,煤矸石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80%,焦炉、高炉等煤气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基本循环处理,回用率达到60%;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到2010年底,城镇规划区域内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达到26.6亿标块,比“十五”末增长300%,建筑行业新建建筑节能50%;城区重点发展集中供热、供气,农村大力发展沼气;以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为代表的节约和替代石油技术产业化示范工作不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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