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晋中市2007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县两级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和受理投诉制度,对于接到的群众举报,要责成直查快办案件组进行及时查核,对查实的公路“三乱”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快速从严作出处理。直查快办案件组要以《暂行办法》第四条所列的八种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公路“三乱”问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追究要到位,对于严重的公路“三乱”问题要公开曝光。各县(区、市)和市直各涉路部门要加强本辖区、本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监控能力。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规定与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措施。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及时办结上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交办的案件。凡涉及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公路“三乱”案件,应按规定做出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构不成违法违纪的,视情节给予调离执法岗位、下岗培训、解除劳动合同、解聘、辞退等处理,并结合各部门、行业的管理规定作出其他组织处理和处罚。

  四、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切实规范涉路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涉路单位全部实行罚缴分离。必须严格执行公安交警与交通部门联合治超的规定,强化协调配合,提高治超效果。公安交警上路执法必须执行正式干警带队的制度;交警支队继续完善错时联勤制度,各县交警不得在同一路段安排两个以上中队执法。征收规费的涉路单位要实行便民服务制度,坚持以上门入户收缴和电脑跟踪路查为主,上路稽查为辅的基本形式,逐步减少在路上定点稽查。要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各县(区、市)政府、市县各涉路部门、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严重的公路“三乱”问题,市纠风办要检查践诺情况,对不按承诺办事的要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所有涉路执法部门要建立具体明确的行为规范,要通过制度规范,切实解决各涉路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今年,要在十一个县(区、市)创建2-3个“规范涉路行为示范县”,并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站卡、文明示范路”活动, 要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创建十个文明站卡,要在108国道开展创建文明路活动,各涉路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制定相应的创建计划和目标措施。要确保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