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治理重点,强化治理责任,把公路“三乱”问题减少到最低程度
各涉路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交通部门要全力规范治超行为,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严禁凭经验、目测检查,严禁以罚代卸、以收代治,最大限度地遏制因治超引发的各种公路“三乱”问题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问题。严禁交通系统多家上路和运管部门随意上路。收费站的《设站许可证》、《收费许可证》过期仍继续收费的视为乱设站卡、乱收费。公路收费站车辆交费时间不超过15秒,待车不得超过200米。公安交警系统要努力解决警力不足、协勤人员执法,罚款不出票据,程序违法,随意罚款,收黑钱等突出问题;煤运系统要严格内部管理,切实解决管理不严、队伍散乱、验票效率低、堵塞交通、收黑钱、放黑车与故意关闭监控集体作案等问题;征费系统全市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稽查,各县征费所自行稽查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三天,上路稽查持执法证的人员不少于三人,稽查时间要书面报报县(区、市)纠风办,坚决杜绝随意上路、不依法稽查问题的发生。要严格规范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收费站的行为,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随意拦车乱罚款、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与车托勾结收黑钱、放黑车等突出问题。各部门检查车辆应以不影响交通畅通为前提,不得逢车必查,一次拦查车辆不得超过三辆,不得在同一路段双向查车,不得改变执法主体资格委托和代其他部门查车、收费、罚款,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理由、标准。要继续把108国道、九榆线、董榆线、左麻路段作为重点监控路段。把超限检测点,临时治超卸货点,煤焦管理站、营业站作为重点监控站点。把乱设站卡,违规上路拦车罚款,交警超过规定时间定点测速罚款,临时工、协勤警单独上路执法,涉路人员无证上岗,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处罚,不按规定额度罚款,只罚款不卸货,收黑钱、放黑车,车匪路霸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和执法标志车不挂号牌、非警车乱挂警用号牌、因不作为造成黑车盛行等作为重点监控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治理“三乱”工作落后的县(区、市),更要争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治理,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认可。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公路“三乱”案件的力度,有效遏制新的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