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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晋中市“守护生命健康共建和谐社会”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5、健康咨询、义务门诊。5月8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市区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宣传义诊活动。5月9日-5月31日,驻榆和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在工人俱乐部组织义诊咨询。各县(区、市)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开展宣传义诊咨询活动。

  6、巡回医疗。市、县级医疗单位要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巡回医疗活动,提高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增进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晋中一院赴和顺、昔阳、寿阳开展巡回医疗;晋中二院赴左权、太谷、灵石开展巡回医疗;晋中中医院赴榆社、祁县开展巡回医疗;晋中三院在介休开展巡回医疗;附属医院在榆次开展巡回医疗;晋中妇幼院在平遥开展巡回医疗。县(区、市)级医疗单位的巡回医疗工作由县(区、市)卫生局自行安排。

  四、活动组织和责任分工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晋中市“守护生命健康、共建和谐社会”卫生宣传月活动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活动的交通指挥、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协调安排有关场地。

  市广电局和晋中日报社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卫生局围绕本次活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五、活动要求

  1、各县(区、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此次活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县(区、市)、各单位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平台,结合自身情况,通过出专版、发传单、图片展览、播放视频短片、悬挂横幅等形式,扩大宣传活动的范围。也可通过组织座谈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喜闻乐见的活动,确保本次活动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

  3、为确保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市)和各单位的卫生宣传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总之,要通过这次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卫生、关注卫生、支持卫生,优化医疗卫生发展环境,展示卫生行业的新形象、新面貌。

  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市)和各单位务必在6月10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报“守护生命健康、共建和谐社会”卫生宣传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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