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2007年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7〕1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人民政府2007年法制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五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2007年法制工作意见
2007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本溪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对于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步伐,促进全市“十一五”规划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现就2007年政府法制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有重点地抓好关键层次人员的法律学习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抓好“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创新行政立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创新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本溪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力以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1.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和关键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在法律学习培训方面,将授权和委托的执法单位,具有检测、估价等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新建立的行政执法单位作为重点部门,学习重点放在公共法律和法律理论方面;将各县区、市直部门的行政一把手及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任务量较大和群众关注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作为关键人员,学习重点以专业法律法规为主。采取部门组织、专题辅导、自学和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促进学习活动的有效开展。
2.狠抓依法行政制度落实,推动法治政府机制的形成。几年来,我市相继建立了一大批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2014年前要集中精力狠抓这些制度的落实。今年,各级政府要把落实科学决策程序制度、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各级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落实立法程序、案卷评查、“双备案”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三十条)等作为工作重点。
3.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基层年”活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各级政府要按照县(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地区的整体工作。各县(区)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