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外广告管理
(1)清理主干路、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的低劣广告,设置高质量的灯箱、霓虹灯、电子屏幕等广告设施。对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更换档次更高的广告形式;对空白的大型户外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残缺的大型户外广告,责令发布单位推陈出新。从严控制过街横幅、布幔空飘、拱门等广告,严禁乱扯、乱挂、乱涂、乱画、乱飘,原则上不再批设各类布类空飘、拱门等广告。
(2)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3.街道景观管理
(1)按照城市市容标准规定,产权单位对道路上的广告牌、路名牌、公交站牌、指示牌、报廊、邮政筒、电信箱、有线电视箱、电杆斜拉线护套、果皮箱、座椅、花台(坛)、雕塑及候车亭等设施,加强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及时清理乱贴乱画和拔除废旧线杆。
(2)对人民路、文化路、市府南街、市府北街、曙光路、水塔路、西芬路、东明路、溪湖路、彩屯路等17条道路两侧楼体进行粉饰。
(五)重点城区综合管理
1.窗口单位周边区域管理
努力打造八卦广场、建设广场、文化广场、丽园、火车站、客运站及星级宾馆等区域的良好形象。
2.社区环境管理
(1)清理整治居民小区、楼院的违章建筑以及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切实抓好地面硬化、院落绿化、楼道亮化工作以及生活设施改造,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3)结合辖区实际,推行每个社区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的工作模式,加强日常环境保洁,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3.商业区和露天市场、厅室市场环境管理
(1)管理范围。商业区主要有永丰商业区、环球商场、长江购物广场等;露天市场和厅室市场主要有东明步行街、平四路、西胜、水塔、振华、紫金、五中、群胜、广峪、西芬、武山、高峪、小华山、彩屯、后石、二中等市场。
(2)管理标准。无店外摆卖、乱搭乱建,门面整洁;落地玻璃窗不得乱贴广告,橱窗设置美观;道路设施保持完好;要设专人负责清扫道路,商业街产生的经营性垃圾要设专门存放处,不得露天存放;无厅外摆卖和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牌匾规范;车辆停放整齐;对无证占道商贩(水果摊、修鞋点、烧烤点、卖报点等)清理到位;取缔西胜市场和文化路两侧市场。
4.建筑施工管理
沿街施工,要按标准设置围挡;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排放,要实行通行证审批制度;2007年7月1日前完成对大型运输车辆全密封箱盖系统的改装,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箱盖全密封运输的管理;运输车辆上路必须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清运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抛洒;施工废水不得外溢;材料堆放要进行苫盖,避免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出入口地面要实施硬覆盖,并且有冲洗车辆的设备,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和遗撒公共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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