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7〕25号)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溪市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构建和谐本溪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治影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诸乱现象”,逐步实现“四大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方式转变,由临时突击性管理向日常规范化管理转变,由治标管理向治本管理转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形象,创建温馨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管理目标
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健全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综合整治,以“治乱”为重点,以“大街小巷常年干干净净”为目标,实施治本工程,提高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络体系,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格局。
(二)健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由市综合执法、规划建设、房产、公安、水务、爱卫委、商业、城区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参加。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区属专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管理内容及标准
(一)规范道路管理
1.路段范围
巩固提高解放路(含站前广场及周边路、八卦路)、峪明路、胜利路整治成果;重点整治平山路、文化路、迎宾路(平山路-环山路)、水塔路;强化管理市府路、东明路、人民路、广峪路、解放二路(市财政局-本溪电业局路段)、永丰商业区及周边路、环球商场和商业大厦及周边路、长江购物广场及周边路、北光路、西芬路、彩屯路、彩北路、本溪人广场及周边路。
2.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