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委市纠风办市农经办关于开展农村征地补偿费和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32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监委、市纠风办、市农经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农村征地补偿费和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审计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依法开展农村征地补偿费和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是对农村集体资产和经济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市)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市专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农村征地补偿费和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审计的工作方案
(市监委、市纠风办、市农经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具体要求,针对当前农村出现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于今年4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征地补偿费和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 审计目的
通过专项审计,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支付、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坚决查处挪用、侵占征地补偿费等违法违纪案件,有效打击农村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利益,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发展环境。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