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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2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五日

晋中市“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在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服务作用,切实把省政府列为2007年给全省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的“三千三百惠农工程”落到实处,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与晋中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结合晋中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己任,以实施“三千三百惠农工程”为龙头(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000亿元、创建1000个省级标准信用村,重点支持1000个能带动农民致富的县域经济企业;创建300个信用市场,扶持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00万户以上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以强化金融服务为手段,以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为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实施步伐,努力实现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标。

  二、实施“11355惠民工程”

  按照省联社“三千三百惠农工程”的要求,我市农村信用社实施“11355惠民工程”,即:2007年累计投放支持全市经济建设贷款120个亿,创建100个信用村,支持优质重点企业100个, 支持农户30万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发展信用市场50个。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县(区、市)联社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创建目标进行科学分解,确保全面完成。

  (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标准,扎实推进,不得搞形式主义,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三)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要善于发现、培育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在辖区全面推广,提高创建工作效率。

  (四)防范风险,注重效益。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农村信用社要严格防范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要对贷款进行科学定价,既要保持农民的借贷成本合理,又要保持农村信用社的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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