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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负责人:赵承彪

  承办人:孔立平

  第十三项:纠正拖欠工程款问题。(第四十一项)

  工作任务:重点解决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工程款问题。

  负责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监委配合落实。

  负责人:侯东明

  承办人:戴年和

  第十四项:严格禁止用公费出国(境)变相旅游。(第四十三项)

  工作任务:坚决纠正以开会培训、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等名义公费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团(组),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

  负责单位:市外事旅游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配合落实。

  负责人:侯东明

  承办人:戴年和

  第十五项: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第四十四项)

  工作任务: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坚决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认真查处投诉所反映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负责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监委、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落实。

  负责人:侯东明

  承办人:乔 迪

  第十六项: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第四十五项)

  工作任务:继续完善以“管采分离”为目标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动公共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化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与监督。对《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落实。

  负责人:吴裕华

  承办人:任东宇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加强市政府办公厅自身建设,全力打造市政府“第一窗口”形象,成立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温毓诚秘书长任组长,侯东明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有郭建中、吴裕华、黄海涛、赵承彪、杜建英、杨允强、马海军,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分解意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2、制定方案,狠抓落实。根据本任务分解意见,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落实,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任务落实有措施,年终实绩有考核,定期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交人事科。市长、副市长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各位秘书长、厅主任及各个秘书科室,对口具体协助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办公厅牵头和配合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各位秘书长、厅主任、职能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凡此项工作涉及到的科室与个人,要针对分解任务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年终做到落实到位,并将工作情况、总结报人事科。在任务考核、评比、奖励等制度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质量,切实把责任考核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全体人员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考核的有效性。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体系,对那些领导不力、工作不实的科室和个人,必须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和《办公厅工作规则》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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