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侯东明
承办人:刘晓红
第四项: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第六项)
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
负责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工委配合落实。
负责人:侯东明
承办人:翟红奎
第五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十二项)
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教育、体育、电信、电力、质监、环保等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委、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晋中电力分公司、晋中移动分公司、晋中通信分公司、晋中联通公司等配合落实。
负责人:杨允强
承办人:戴年和
第六项: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第十三项)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和《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廉政监察与勤政监察有机结合起来,狠抓以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的十一项制度的推行及落实。规范政务大厅(便民中心)的运作,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建立由监委牵头的行政监督联席会议,形成行政监督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积极开展重大项目的跟踪监察,加强对“两区”开发项目、沪港洽谈会和中部博览会确定项目落实情况的效能监察。加强对煤炭领域及焦炭行业的专项效能监察。重点对关井压产,资源整合,焦炭企业非法排污、损害群众身体健康以及焦炭企业非法占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健全行政效能监察举报投诉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
负责单位:市监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编办、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统计局、晋中日报社、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局、市经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煤管局(安监局)、市扶贫办、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配合落实。
负责人:杨允强
承办人:乔 迪
第七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十五项)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优化程序,改变方式,提高效率,加强监督,切实发挥政务大厅的作用。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