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农村管理,优化现代农业发展环境
(27)规范村级民主管理。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紧紧围绕落实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里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政务管理、财务管理情况必须定期进行公开,村级干部的勤政廉政行为必须接受广大村民的严格监督。进一步总结推广加强村级民主管理的先进经验,健全和完善村级民主管理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根据新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账目,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切实加强民主理财组织建设,真正发挥其作用。搞好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素质。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锁定旧债,杜绝新债,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有效措施,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奖励扶持。
(28)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加强农业补贴制度,使其目标更清晰、操作更简便、农民受益更直接。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继续保持在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的力度,扩大良种补贴的品种和范围。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奖励补助。切实加强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使农民应得的实惠得到手、应减的负担减下来,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
(29)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既是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对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进一步抓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7年要完成43所一般卫生院改造和600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村医疗技术队伍素质。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医疗保障需求相适应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07年力争全面铺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使参合农民达到全市农民的85%以上,筹资标准由上年的每人40元提高到每人50元。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和灾民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好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充分发挥电视媒介对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促进作用。构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30)改进农村社会管理。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繁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丰富农村社会管理内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机制。要加强农村和谐平安建设。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中心敬老院建设和“五保”财政供养,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市普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7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据实予以差额补助。搞好开发式扶贫工作。实行整村推进扶贫方式,分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效果。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