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措施,提高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水平
邮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品牌优势,利用邮政的金融、物流、商函广告、"绿色通道"等业务资源,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开展连锁配送。借鉴连锁服务模式,建设邮政村级"三农"服务站,帮助农民群众引进推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农业新技术、新产品,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配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丰富、活跃农村流通市场。
提供金融服务。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满足农民农产品种植、农机具购置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资金需求,推进邮政储蓄"反哺"农村工作。
提供科技指导。与有关农业科技报刊出版单位和农业科技部门联合,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赠阅及优惠订阅科技报刊;配合组织农业专家开展农业科技指导与服务,帮助解决农业生产难题,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科技信息等多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市场推广。依托邮政的名址信息库和商函业务,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对外宣传。依托邮政的网络资源,大力开展特色农产品邮购业务和物流配送业务。
完善农村邮政服务网络。发挥邮政报刊发行主渠道作用,加快报刊尤其是重点党报党刊的传递速度,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传到农村,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信函、包裹、汇兑、代收费等传统邮政服务项目,保障广大农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邮政服务。
开办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充分利用邮政点多、线长、面广的网络优势,开办身份证专递、票务专递业务,开办代办电信和代收费业务,为农村基层提供就近周到的服务。
四、加强协调配合,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顺利开展
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提供支持与帮助。农业部门要为邮政开展"三农"服务提供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撑,免费为邮政部门提供病虫害情报信息,支持邮政部门建设村级"三农"服务站,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为邮政部门经营农资配送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并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指导。商务部门要把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纳入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依托邮政部门已建立的村级"三农"服务站网络推进"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创建活动。工商部门要大力支持邮政开展连锁配送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和日常消费品等经营活动,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税务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对邮政服务"三农"给予税收优惠。安监、质监、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防止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