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
(聊政发[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鲁政发〔2006〕98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农业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为中心,突出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两大重点,发展一批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努力在农产品出口、农业利用外资、农业企业境外发展、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及自主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促进全市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创建20个具有较大规模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其中,10个畜产品出口基地,由市畜牧局负责;8个蔬菜出口基地,由市蔬菜办负责;2个果品出口基地,由市林业局负责)、30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其中,10家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由市农业局负责;10家高中密度板出口企业,市林业局负责;10家产值过10亿的畜产品出口企业,由市畜牧局负责)、20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其中,畜产品10个,由市畜牧局负责;农产品8个,由市农业局、蔬菜办负责;果品2个,由市林业局负责),重点培育3-5家境外农产品贸易营销机构(由市农业局、畜牧局、蔬菜办负责),初步构建起开放型农业优势产业体系、产业化经营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多元化市场体系和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支持体系,形成以基地为基础,以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为依托,国内国外联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对外开放新机制。主要预期目标为:农产品出口力争达到3亿美元,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年增30%以上,农产品境外加工和境外经销及境外农业资源开发逐渐起步,年农村劳务对外输出达到1000人次。
二、促进农产品出口持续增长
(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产业体系。在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同时,更加积极有效地利用国际市场,着力促进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围绕粮油、蔬菜、畜禽、林果等优势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我市具有深厚产业基础和较强竞争力的支柱出口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努力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积极承接海外制造业转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带动我市出口农产品提升档次。积极发展以出口企业为对象的农业技术、信息、物流、认证和咨询服务业,促进我市外向型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