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荆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市政府决定成立荆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叶中章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郑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想森 市教育局局长
徐 冲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毛 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杰 市文明办主任
聂开发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阮德雄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骆福章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丁光银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少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明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志海 市人事局副局长
范华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传炳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付 松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家福 市文化体育局纪检组长
周毓俊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常义 市旅游局副局长
董玉杰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程 彻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黄早红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孙隆廷 市工商局调研员
吴楚平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定海 市邮政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石 鸣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李孝华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