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打造工业经济发展平台,提升工业化,推进城市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土地集约经营、产业链式延伸、企业集群组合、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加快我市工业园区建设。
(二)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投资、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园区总体开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除特殊行业项目外,原则上新建、迁建工业项目一律入园。鼓励、支持市区内企业迁入信阳工业城,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发挥工业聚集效应。
二、发展目标
(四)全市重点规划建设12个工业园区,其中省级工业园区1个,即: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工业园区1个,即:信阳工业城;县级工业园区10个。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信阳工业城建设;各县级工业园区应本着规划超前、分步实施、高效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规划面积要具有2平方公里以上的规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园区工业总产值达800亿元以上。
三、运作机制
(五)建立精干高效的园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应按照“小机构、大服务”模式设置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园区管理和服务的全面工作。园区管委会经授权可享受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园区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园区管委会即可按照规划安排项目。
(六)建立园区小企业孵化机制。成立园区投资开发实体,以参股、融资、提供标准化厂房等方式支持园区有市场前景的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园区的小企业孵化器作用。
(七)实行一站式服务。由园区管委会统一为项目单位办理企业工商登记、项目备案核准、规划、土地、环保、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八)实行一费制收费。园区管委会为项目单位办理上述手续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核定的统一标准收取一次性费用,任何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