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培育成长型企业。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要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为新兴产业的兴起和工业经济的长足发展积蓄后劲。
(二)支持企业进行技改和扩建。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的技改和扩建工程,符合《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规定,项目采用进口设备的,可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如项目采用国产设备的,可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投资新增税收,比照《
信阳市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实行优惠。
(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引进。加大财政对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确保每年财政安排的科技投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力争全社会重点科技创新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和引进新技术进行产品开发,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允许按实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固定资产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加速折旧,特殊行业折旧率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提高到30%。
(四)鼓励争创名优品牌。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市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所在县区政府可另给予奖励;对首次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质量管理奖称号或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所在县区政府可另给予奖励。
(五)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由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牵头,每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信用额度。加快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银企互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银企合作,强化金融对工业的支持力度。
(六)积极构建小型企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建立小型企业孵化器,为有创业要求但实力有限的小型企业提供廉价厂房租赁和资金支持等帮助,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构筑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摇篮,为我市工业发展积蓄力量。
三、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优化提升工业结构
(一)积极引进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提高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工艺,加快工业结构优化提升步伐。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同时,防止引进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
(二)全面落实《
信阳市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信发〔2004〕9号)文件精神,对市外客商投资项目,在税收、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