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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发挥驻外机构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政务信息工作是驻外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各驻外机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编报工作,要办有专门的信息简报,每月向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4条以上信息,驻外机构的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考评范围。政务信息编报的主要内容:(1)驻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新政策、前沿动态、具有借鉴作用的典型经验和举措等;(2)对荆门经济社会中存在问题的剖析、建议等;(3)涉及本地重大突发事件;(4)其他需要市委、市政府了解、掌握的信息等。在抓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加强与驻地荆门籍知名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大力宣传荆门、推介荆门,促进驻地与荆门的交流合作,促进荆门籍人士回乡创业。认真做好市领导和荆门有关团组及人员到驻地办理公务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为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要多形式、多途径为驻地荆门籍人士和促进荆门发展搞好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沟通

  (一)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各驻外机构应将每年的工作计划、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情况分别于当年的第一季度、7月份和次年的1月份,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二)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各驻外机构要将每月的招商引资、信访、接待服务、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及财务开支等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便于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驻外机构的工作状况。

  (三)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经主任会议或集体会议研究后形成集体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审批。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经济活动;重大经费开支;领导分工和重要岗位人员变动;调进调出人员;市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变动和移交;主要负责人离开驻地7天以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四)建立内部议事、决策机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要透明,结果要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审计监督

  (一)规范财务帐目。认真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上报财务报表,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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