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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自治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鼓励发展产业目录,大力扶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引导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促进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竞相发展。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三)着力扩大投资规模,促进重大项目建设
  1.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积极争取银行扩大贷款投放。一是加快构建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整合区内城市商业银行资源,抓紧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加大“引银入桂”力度,吸引更多国内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渐向商业银行过渡。二是进一步加强政银、银企合作。不断完善与银行的联系沟通机制,坚持定期举行投资项目推介会,支持银行早期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协助业主落实承贷主体、担保等贷款条件,争取信贷支持。三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优质企业整合,通过组建集团公司,接受银行大额贷款扶持。四是抓紧落实已列入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用款工作,做好新增信用贷款额度的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
  (2)大力促进资本市场融资。一是积极推动农垦糖业、南宁水务集团、柳钢集团、同济医药集团、广西三环企业集团实现境内外市场发行上市,继续做好已进入辅导期的桂林广陆、桂林三金等企业上市推进工作。二是做好南化集团、阳光股份、桂林旅游等已上市企业定向增发工作,扩大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三是抓好柳州城投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申报工作,在基础设施、电力、资源开发等行业再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债券发行额度申报程序,增加债券融资比重。
  (3)大力培育和引进投资主体。一是构建新型投融资主体。加快在交通、铁路、优势产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成立以行业投融资为基础的专业化投资公司或跨领域的综合性投资公司,积极推动组建中外合资投资公司,为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提供融资支持。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在我区进行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抓紧落实产业投资基金申报程序、基金发起人确定、基金规模、募集资金方式和投向等方面前期工作。三是积极吸引和扩大社会投资,建立公共公用产品的合理投资补偿机制,采取政府特许经营、出让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股权或经营权等多种方式,盘活政府投资存量。积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在重要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选定项目业主,推进项目建设。
  (4)努力争取国家资金。按照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围绕加强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结构调整,落实项目申报条件,编制申报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做好交通、水利、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
  (5)积极整合政府性投资资金。有效使用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形成合力,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好自治区确定的大事。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国际大通道、能源和水利、特色优势产业、工业技改、城镇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社会公益设施、50周年大庆项目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1)继续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新开工。初步计划,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86项,其中实施项目71项,备选项目15项,总投资规模1387亿元,年度投资 155亿元。市级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160项,总投资275亿元,年度投资60亿元。进一步完善项目选择、滚动、责任、激励工作机制,出台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考核奖励办法。强化重大项目土地使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新开工重大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土地、林业、信贷、环评、节能、规划、技术、安全、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各环节的协调,为项目开工创造良好条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施工准备工程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实施项目按计划开工,力争备选项目实现开工。
  (2)加快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自治区层面和市级层面续建重大项目共589项,年度投资460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48项。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对部分资金到位好、进度较快的项目,加强监控,做好跟踪服务,督促业主加快进度,努力多完成投资工作量;对部分手续尚未完善、工程进度慢的项目,分类梳理,加强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业主努力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确保一批重大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稽察,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3)全面启动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按照大部分项目必须在2008年大庆前建成使用的要求,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8.75亿元,其中民心工程18类项目完成投资15.4亿元;重大公益项目完成投资3.35亿元。
  3.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的一批事关全局、但尚未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期工作项目,充分调动业主主动开展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项目论证,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力争一批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着眼长远,继续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出海出边国际大通道建设以及能源、水利、生态环保、节能降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超前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抓紧开展前期研究,保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
  (四)着力推进多区域合作,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1.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加快沿海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一期会战收尾;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计划完成年度投资2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占总工程量65%,竣工项目10个;加快二期备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港口后方集疏运体系以及南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沿海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建设,抓紧企沙工业区、钦州港工业区、铁山港工业区、南宁区域性物流商贸基地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规划建设,加快中石油钦州千万吨炼油工程、金桂林浆纸一体化一期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防城港企沙钢铁、防城港白龙核电、北海炼油厂异地扩能改造、沿海化工、沿海修造船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南北钦防城市群建设。实施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若干政策意见。编制完成北部湾 (广西)经济区系列发展规划。抓紧研究提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积极申报列入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尽快挂牌运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抓紧启动北部湾发展银行策划组建工作,积极探索并努力争取建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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