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惠及群众;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坚持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结合,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在荆门城区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经济便民高效的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区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范社区卫生机构建设。按照整合资源、延伸服务的原则,在荆门城区建立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覆盖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建设、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床位设置等要按照有关标准逐步配置到位。
(二)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以区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据社区卫生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机构的准入、管理和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与之实行一体化管理。非中心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业务上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职称评定、政策知情、医保定点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