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同时,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扑火救灾宣传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按照应急通信的有关规定,确保火场内部与指挥部门通信联络畅通。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救护,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和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调度、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火场周围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市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监察局:负责对火灾扑救中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3 监测与预警
3.1 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3.1.1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逐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数据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3.1.2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其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数据。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调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条件。
3.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在冬春高火险季节,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广播电视局要在濮阳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 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3.4 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市指挥部和有关单位通报天气信息,各级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防火瞭望台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