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县(区)政府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和抢险应急指挥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培训;落实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向省林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
根据预案启动需要,市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其工作构成和主要职责是:
前线指挥部:落实市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扑救的各项指示,现场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信联络工作,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省政府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火环境、火行为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指挥部。
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省政府的有关材料和文件。
市军分区: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濮部队、军分区、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扑救工作。
市林业局:履行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协助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市人事局: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有关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发改委:负责预案启动过程中涉及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扑火抢险设施建设、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
市建委、市旅游局: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组织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及人员疏散等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通往灾区临时公路的修建,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并及时调配交通车辆运输扑救物资和人员等。
市农业局:当林农结合部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负责做好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