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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濮阳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濮阳市境内及市界地区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或者位于与外市交界地区、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4小时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需要市政府和军队、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6)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市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广电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应急委、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与工作部署;制订和修改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工作预案;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市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应急委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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