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挥、协调、实施灾害发生地现场防控处置工作;
(二) 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各种保障和支援;
(三) 向上级指挥部及时反映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落实上级指挥部的决定;
(四) 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灾害除治组、物资保障组、应急通信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各工作组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综合协调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和除治情况;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控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灾情监测等。
灾害除治组:组织、调配防治专业队等各种防控力量,开展人工防治、物理机械防治、地面防治或飞机防治。
物资保障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灾害处置所需的食品、饮水、帐篷、药剂、药械、油料、车辆等物资供应。
应急通信组:保障应急防控通信畅通。
治安警戒组:根据应急防控需要,负责相应的治安警戒工作。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害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工作。
新闻报道组:按照国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2.5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省的有关材料和文件。
市发改委:负责预案启动过程中涉及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林业局:履行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除治补助经费、基础设施建设、防控装备、物资储备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
市公安局:协助查处有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案件,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市水利局、河务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内有关单位所属林木有害生物灾害的除治工作。
市农业局:林业有害生物同时危害农作物时,负责组织灾害发生地农作物病虫、杂草除治工作。
市建委、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区域、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组织在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医疗救护、伤员救治、疾病预防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域内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
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为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除治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市交通局、地方铁路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属林木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优先承运应急处置需要调运的防治药剂、器械、油料等物资;对通道绿化林木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提供通行便利。
市邮政局:对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植物检疫证书随货运寄。
市气象局:负责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和航空器施药提供气象服务。
3 监测预警
3.1 常规数据监测和常规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