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检查经营的商品品种、服务内容,必要时应核查相应的合同、购(销)货单、发票存根等原始凭证,实际经营项目有前置审批内容的,要查看相关许可证原件。
8.是否在登记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检查内容:查看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经营期限,核查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是否到期。未变更的无需重复检查。
9.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违规任职的情况
检查内容:询问法定代表人并作笔录,法定代表人长期不在本地,无法询问的,可向法定代表人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询了解并予以记载。未变更的无需重复检查。
10.是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检查内容:同经营范围的检查。
11.前置审批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检查内容:检查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原件。
12.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
检查内容: 检查营业执照副本是否有年检戳记或有缴纳年检费的收据。
13.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检查内容:查看、了解登记事项实际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与登记内容一致。
1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的情况
检查内容:检查与备案相关的内容。
15.是否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外擅自设立经营场所
检查内容:查看以公司或分公司等名义设立的经营场所是否有与该场所一致的营业执照。
16.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禁止任职情形
检查内容:查看公司有关选举、任命文件,询问本人并做笔录。
17.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是否改正
检查内容:核查与责令改正事项相关的实际情况。
18.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还在经营
检查内容:检查住所或经营场所内是否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会计账簿是否还有继续营业的记载。
19.是否按规定办理清算,清算中有无隐匿资产、虚假记载、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侵占公司财产或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检查内容:检查该企业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成立清算组情况、清算组成员身份是否合格。已清算完毕的是否编制了清算报告。
20.合并、分立、减资时是否按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
检查内容:查看通知、公告的原件等原始证据。
21.是否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活动
检查内容: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任职证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检查方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