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燃料乙醇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附: 《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荆门市燃料乙醇项目建设前期
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确保燃料乙醇项目在12月中旬如期破土动工,现将近期需完成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分解如下:
一、项目厂址拆迁
(一)责任分工:金龙泉集团作为拆迁主体,具体负责补偿资金落实和项目选址红线内居民住房、坟墓、青苗、林地及企业拆迁工程实施。东宝区政府、市拆迁办配合。
(二)完成时间: 11月25日前补偿到位, 12月10日前拆迁完成。
二、高压线拆迁
(一)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选址上空高压线及线塔拆除迁移,荆门供电公司、东宝区政府、金龙泉集团、葛洲坝水泥厂配合。荆门供电公司负责拆迁方案制定,组织专业施工队实施拆迁。金龙泉集团负责所需资金落实。
(二)完成时间: 11月15日前项目选址上空电厂-葛洲坝、电厂-子陵高压线拆迁方案协商确定,12月10日前完成拆迁。
三、项目选址"三通一平"
(一)责任分工:市建委、市交通局负责通厂区道路、上下水建设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市供水总公司配合实施自来水管道建设。荆门供电公司负责项目选址通电。金龙泉集团负责所需资金落实及组织厂地平整施工。东宝区政府配合。
(二)完成时间: 12月10日前完成通厂区道路达到大型工程车辆通行条件,厂址排水管道畅通;自来水通至厂区;电力线路通至厂区。 12月底完成厂区场地基本平整工作。
四、资金筹集落实
(一)责任分工: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方案制定和资金落实,市国资委、金龙泉集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