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过推进基于模块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创建学校新文化。
(三)探索并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品质、合作意识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奠定基础。
(四)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提高学校建设与课程管理的能力。
(五)改革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及现行会考制度,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省级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发挥高考对高中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将高考制度改革纳入高中课程改革整体规划,制定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
(六)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水平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学习领域。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或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二)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见附件)。
(三)课程管理。
1.学时安排。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学校也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块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