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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 组织领导
  按照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和《山西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朔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由分管政法、城建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公安、城建、交通、发改委、公路、教育、安监、农机、卫生、工商、质检、宣传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交警支队长担任。同时要求县乡两级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由分管政法的副县(区)长、副乡(镇)长任主任,各村委主任为道路交通安全联络员。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县(区)政府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1.各县(区)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本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2006年3月底前,各县(区)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落实办公室人员、经费、地点,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履行组织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工作方案,详细分解发改委、公安、教育、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的职责和实施工作的进程安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乡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行政村要配齐道路交通安全联络员。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6年底前,依据市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各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经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政府发布实施。
  4.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县(区)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并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落实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统筹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落实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公路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改造,运营班线向乡村延伸,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等方式,发展农村客运班车,方便农民安全出行。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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