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实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改革目标。
(一)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从200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取消规定以外的所有代收费项目和服务性收费项目,逐步扩大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提高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以制度和机制约束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方面应尽的责任。县(市)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将教育经费及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各中、小学校和学生手中,对核拨给各中、小学校的经费标准、额度和使用管理情况要实行公示制度,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教育、审计、物价和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改革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
(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省核定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清退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要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
(三)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逐步提高农民素质,今后,农村初中毕业学生除升入高中外,全部进入职业学校,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经费、师资和培训基地等问题,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毕业后,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职业技能证书。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将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衔接,使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培养新型农民的农村职业教育工作规范化、长期化和制度化。
(四)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在切实保障农村中小学生能就学、就好学和确保学生交通、食宿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危房改造,逐步实现相对集中、规模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同时,严禁借学校布局调整搞超标准建设和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增加学生和家长的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