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行“四到县”管理意见的通知
(政办发〔2006〕29号)
平鲁区、右玉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为把省政府“四到市”的各项建设指标落到实处,现将市林业局《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行“四到县”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将天保工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切实解决天保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保证天保工程在我市顺利进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行“四到县”管理意见
(朔州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在全省实行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市”的管理办法,把市政府作为地方天保工程的责任主体。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的必要手段。为把这项工作层层分解下去,真正把天保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到基层,市政府也将实行“四到县”的管理办法,把天保工作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到县,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天保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实到县
各县区政府要提高对实施天保工程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天保工程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天保工程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天保工程建设项目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认真实施好本县区的天保工程。要成立专职天保工程管理机构,主管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所需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要认真贯彻天保工程的基本方针,管好林,用好钱,提高天保工程质量,保证实施效果
“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是天保工程的基本建设方针。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各县区要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大力推行国有林建站管护,集体林家庭托管的基本责任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建立适合本地森林资源管护的有效机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要不断改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管护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扎实推进公益林项目建设,积极转换营林机制,加大科技含量,科学调整营造方式,精心搞好作业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千方百计确保如期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封山禁牧,保护好林业建设成果。在天保区要严禁设立以本地材为主的木材加工场(点),以防止毁林问题发生。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林区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搞好职工养老保险和社会统筹工作,并积极推进其它社会保险。要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工作作为天保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国家关于重点工程档案建设与管理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并实行专柜储存,分类管理,保证原始资料的完整性。
三、要做好年度工程计划,做好天保工程年度资金预算和基本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