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参评单位要设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评议办要针对本部门和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评议办。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参评部门和行业领导与评议代表要进行面对面评议,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民主听证对话会采取分级组织的形式。市、县区评议办要围绕评议主题,确定参评部门,在媒体发出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政风行风面对面现场进行对话和解答解决。市评议办今年要集中组织1-2场大型民主听证对话会活动。各参评部门和行业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听证对话,要求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严格按照宣读注意事项、告知评议内容、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问答、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
3.进行明察暗访。各级评议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内设处室及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市评议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观看后,进行通报、核实、处理。
4.整改反馈。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本级评议办和评议代表通报整改结果。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评议办和评议代表说明情况,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期限。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立查立改,当场承诺,限期反馈。对通过日常热线电话和节目组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市评议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转交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要报市评议办审核后,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市评议办要与节目组跟踪督办,深究原因,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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