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朔政办发〔2006〕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创业培训,营造优良的创业环境,鼓励和推动全市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YB)项目实施推广工作的通知》(劳社函〔2005〕30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创业培训(1+1群模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要求,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创业活动为中心,构建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平台,整合全市资源,全面推动创业工作,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能力,帮扶其成功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
二、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失业人员、尤其是下岗工人的能力和技能,使他们能够创办和发展自己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并在此过程中为社会上的其他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2006年全面启动创业培训工作,全年培训人数140人,以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以后每年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60%以上。
三、 工作要求
(一)确立创业项目
创业项目应从朔州的实际出发,选择有市场前景的餐饮业、零售业、连锁加盟店、居民服务业及其它行业的项目。如:家庭手工业、汽车维修、图书店、洗染缝补、理发、美容、小批发部、搬家公司、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院、学生接送、洗车行、种养殖等。
(二)培训师资力量教师的培训、聘任均按《山西省创业培训(SYB)教师管理办法》执行。要逐步培训自己的师资力量,壮大师资队伍。
(三)选择招收学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中小企业(包括劳服企业)管理者及其它社会人员(包括两劳回归人员、复退军人、残疾人等),从中筛选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济基础和创业条件较好、有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稳定的心理素质、有较强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培训下岗、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