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社会导游服务费的复函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社会导游服务费的复函
(穗价函〔2007〕110号)


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市导游人员管理收费定价的函》(穗旅函〔2007〕8号)悉。经研究,不同意提高导游代理服务费标准,其它有关规定仍按市物价局穗价函〔2004〕71号文执行。并试行一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