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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小店区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小店区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并政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城市发展需求,我市对2004年11月29日公布施行的小店镇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现予公布。
  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按不同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1日。基准地价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等。工业地价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
  今后,我市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每隔1至2年对基准地价进行一次调整。
  修订(制订)后的基准地价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范围图由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公布。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小店区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

  一、评估基准日:2006年9月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商业、住宅用地:七通一平(小店区五通一平)。
  三、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四、标准容积率:商业用地3.1,住宅用地2.6。
  五、土地权利状况:无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小店区2006年城镇基准地价表


         商业        住宅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亩
  一级 1000    66.7   850    56.7
  二级  732    48.8   600    40.0
  三级  445    29.7   379    25.3


晋源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商业       住宅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亩
  一级  292.17   19.48  279.3   18.62
  二级  240.11   16.01  213.77  14.26
  三级  180.06   12   166.1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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