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
15、精心制订城镇消防规划。2007年完成荆门城区消防专业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情况,2007年底前完成县、市政府所在镇消防专业规划的修编工作。要组织城建、自来水、规划等部门,实地调查,多方论证,提高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16、认真组织城镇消防规划实施。要落实城镇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加快老城区的消防改造,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一并设计、建设、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场所,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下达年度整改任务。开展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活动,荆门城区完成新增10个以上,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完成新增6个以上,其余乡镇完成新增2以上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要制订《荆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管理与维护责任,定期组织专班对市政消火栓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加大对偷盗、破坏市政消火栓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5月底以前要制订出台《荆门市社会消防力量发展实施规划》,各地6月底以前制订出台本地计划,10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攻坚克难,采取先期试点,逐步推进的方法,力争完成全年招收100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的任务。
七、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
17、积极推进社会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推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通过开展设置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安全标识、公益广告和组织社区群众参观消防站等活动,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编写中小学生消防常识读本,大专院校开设消防专业课程,各县市区分别开办1所少年消防警校。各级行政学院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纳入行政干部培训内容。全市所有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员工消防教育室,适时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每个县市区创作一台消防文艺节目,开展“十场文艺演出,百万人受教育”活动。要组织编写农村消防知识手册,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体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通过成立“消防宣传志愿者”组织等形式义务开展消防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以“3、29”、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为主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