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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系统“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系统“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发〔2007〕152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及直属各有关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人员大量流动以及夏季、汛期气温高,雷雨、暴风等灾害天气多,都给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办〔2007〕12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及夏季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五一”黄金周以及即将到来的夏季,流动人员增加,建设施工进入旺季,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全力抓好“五一”节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按照《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单位、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节日期间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疏于预防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系统及直属各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特点,以布置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为主要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结合今年我委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拆房)现场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起重机械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二是结合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活动,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三是加强节日期间和夏季施工现场防火灾、防中毒、防触电等的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及维护、食堂卫生和用电等方面的检查,预防事故发生;四是开展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公交、供水、环卫及道路桥梁隧道维护等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五是要对节日期间加班的员工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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