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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巡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巡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建安函[2007]298号)


各市建委:
  现将《全省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巡查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特别是近期事故多发地区要认真分析本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遏止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省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巡查情况的通报

  一、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07年一季度,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厅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季度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55.5%,占省安委会下达我厅控制指标的8.8%,未发生三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黄山、安庆、蚌埠、淮南、宿州、亳州、滁州、巢湖、六安等市为零事故。4起事故中,高处坠落2起,占50%;一般坠落1起,占25%;起重伤害1起,占25%。
  二、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巡查情况通报
  根据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和皖建安明电〔2007〕17号通知,省厅于3月29日至30日组织对阜阳、淮北、池州等三市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巡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巡查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采取异地抽查的方式。省厅委托合肥市安全站、蚌埠市安全站、芜湖市安全站站长分别带队组成安全巡查组,对阜阳市、淮北市、池州市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巡查。
  每个巡查组从被查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随机抽查三个施工现场,并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施工现场检查,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企业进行检查,依据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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