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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十一五”行政机关
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8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在总结“十五”期间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强化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保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提升公务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2.坚持以人为本。根据职位对公务员的能力要求和公务员的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坚持依法培训。加强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培训管理,充分调动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4.坚持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用最新的知识、理论、观念、信息、技能、方式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培训各级公务员,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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