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搞好用志基础建设
1、制定完善地情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制度
各类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软件、实物以及地方史志文稿,是反映和记录地情的重要凭证,是新时期各级地方志书按周期顺利续修的重要基础,是开展地情信息咨询服务的重要条件,必须制定完善收集、整理和保存制度,加强统一管理,使之妥善保存。
2、做好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要注重做好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和各地大事月报编辑工作,以年鉴和大事月报为载体,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地情资料。逐步建立以各类原始性地情资料为基础,各级各类志书、年鉴、大事月报为依托,各类方志衍生品为补充的市、县(区)两级地情信息系统。
3、重视方志馆(室)建设
按照省、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本市力争实现建立方志馆的目标,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方志馆的论证、规划、立项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县(区)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利用现有基础条件,改善设备和管理,尽快筹建方志室,实现对社会公众开放。
4、逐步推进数据化,网络化建设
市史志办要在开通运行信阳市地方史志信息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增大信息量,提高时效性,扩大影响力,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市情信息,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全市用志工作健康发展中的有效作用。有条件的县(区)史志部门也要积极筹建网站,突出地方特色,丰富服务内容。要重视地情资料数据库建设。市史志办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资料,在建立网站的基础上,如期落实市情资料数据库建设任务。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也应逐步将史志资料及成果进行数字化处理,逐步建立本地或本部门的小型资料信息库。市史志办要对各县(区)建立数据库工作进行重点督促。“十一五”期间,力争建成以市史志办为中心,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史志工作机构为支点的动态型市情资料数据库。
(三)积极提供智力支持
各级地方史志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市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总体目标,紧扣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史志资料优势,积极提供资治参考。一是高质量地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咨询工作。二是结合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有选择地对涉及区域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力量,分头实施,主动提供服务。三是各级政府在对经济社会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在部分领域如重要城市标志性建设的设置、主要城市街道的命名、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的考察论证,以党委政府“两办”、侨办、接待办等名义对外统一印制的推介信阳的宣传资料,地方名特产商品原产地注册保护的申报,以及重要传统文化项目、世界遗产和民间文化遗产的系统史料提供等方面,都要充分发挥史志工作机构的咨询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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