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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信政办〔200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发我市丰富的方志资源,充分发挥方志的地情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开创用志工作新局面,使地方史志事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挖掘我市历代方志成就和新时期两届续志丰硕成果的资源宝库,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做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提供智力支持与信息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必须贯彻“修以致用、修用并举”的工作方针,摒弃重修轻用、重存史轻服务及“一本书主义”的片面认识,把服务现实作为一项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干事创业的工作责任感,真正实现由闭门修志向开门用志的转变,推进新时期新阶段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用志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读者市场和社会大众,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地方志成果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使史志工作成为与现实紧密相连、长期性、全方位的事业,实现志、鉴、库、馆、用五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途径

  (一)倡导社会用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政府及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积极倡导社会用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等手段,加大对地方志书和史志成果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志书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努力把地方志变成各级干部的案头卷、普通百姓的家藏书,让社会各界对志书的服务功能有普遍的了解和认识,产生读的兴趣和用的需求。要加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与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的交流,加强与本省及周边省兄弟市县(区)地方史志机构的横向沟通与联系,组织丰富多彩的读志用志活动,努力形成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浓厚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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