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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志工作2006-2010年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志工作2006-2010年规划》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7]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地方志工作2006-2010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上海市地方志工作2006-2010年规划

  2006-20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时期。上海地方志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推进上海地方志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新领域,全面提高上海地方志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为上海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
  二、主要目标
  --依法修志得以全面落实。
  --各级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更加健全,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
  --第二轮新方志编纂全面推开,旧志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更加完备。
  --地方志成果质量进一步提高,地方志理论研究水平全面提升。
  --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启动第二轮志书的编纂
  总结第一轮新方志编纂的经验,结合实际,全面启动第二轮新方志的编纂,力争多出精品良志。
  1、制定上海市第二轮新方志的编纂规划,2007年8月底前完成,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重点推进《上海市志》(1979~2005)的编纂。2006~2007年上半年,形成《上海市志》编纂方案。2007年下半年,成立《上海市志》编纂委员会,适时召开《上海市志》编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编纂工作;2008年,制定各卷篇目,收集资料;2009年,编纂资料长编,开写初稿;2010年,基本完成初稿编纂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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