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信政办〔200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2006年度县区消防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的要求,2007年1月26日至29日,市政府组成考评组,对全市10个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从考评情况看,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总体完成较好,全市火灾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利用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的时机,各县区政府与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及办事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建设、规划、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
消防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的要求,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有关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各县区政府均加大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营房、车辆、装备、特勤器材建设力度。潢川、固始、平桥、商城、浉河、光山、罗山、新县、淮滨县消防包干经费完成递增10%的目标任务;潢川、固始、商城、平桥、光山、罗山县完成了城市维护费8%的拨付任务;新县首次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投资280余万元的平桥区新建大队顺利竣工、搬迁。潢川、固始、商城、光山、淮滨县已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潢川双柳镇、光山马畈镇、商城双椿铺镇、罗山涩港镇、固始陈淋子镇、蒋集镇、新县沙窝镇完成了重点镇消防规划评审工作。10县区基本完成公共消火栓建设目标任务。固始县购置了一台抢险救援车;潢川县购置了一台大吨位消防车。潢川、固始、息县、浉河、光山、罗山、新县、淮滨县已按部颁标准配置了消防监督技术装备,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各县区公安消防部队装备落后的状况,增强了城市抵御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