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清理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省直各部门要围绕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清理措施。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要针对清理工作中的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对策建议,重要情况要随时沟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要对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重点督促,对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推广。
(三)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清理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省直各部门;二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三是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四是专门面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省直各部门要做出表率,对本机关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的意见,同时还要加强对本系统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按照行业协会和业务主管隶属(挂靠)关系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清理。在坚持自上而下开展清理工作的同时,还要教育和支持群众自下而上,对不合法、不正当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监督和抵制。
(四)加大力度,监督检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要会同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督促各级监察机关、纠风办切实做好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进行公开查处和曝光,达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五)把握导向,搞好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依托各级“纠风热线”等宣传阵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参与清理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要以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宣传贯彻国家和省里的有关精神,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注意抓住反面典型案例作深层次报道,确保清理工作健康扎实推进。
附件:1.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统计表(表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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