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农业科技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4、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建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支持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廉租住房。
由市建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完善消费政策,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以消费结构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
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7、加快城市新区道路、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商业、金融、医疗等配套服务功能,提高人口集聚度。
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环保局、商务局、人行信阳中心支行、市电力公司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继续抓好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内河航运建设。
由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10、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严格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12、以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大力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建委负责落实。
13、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市、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财政适当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环保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14、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新农村书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