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信政办〔200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李成玉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下发到我市(豫政办〔2007〕14号)。根据豫政办〔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并将具体落实情况于3月30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报告市政府督查室。
一、主要工作目标
1、2007年是我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一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一般预算收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5%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3.5%和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经济强省建设
2、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稳定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规模,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测土配方施肥等补贴政策。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村的比重。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粮食局、供销社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