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规划部门要加快变电站站址、输电线路的路径规划红线的审核,及时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对已纳入年度投资计划且要求在当年内竣工的项目,城建、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办好相关手续,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尽早投产增效。
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简化程序”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的审批手续。
国土部门在用地单位取得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好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并及时办理土地登记证,发放土地使用证。
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减轻负担的原则,让利于电力企业,支持电网建设。电网建设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市及市级以下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比照荆门经济开发区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四、大力营造良好的电力发展环境
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点多、线长,建管难度大。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内电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服务,大力支持电网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电力建设项目沿线群众的补偿工作,对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设施和电网建设的保护力度,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集中治理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凡因工作不力而影响电网建设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大力宣传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面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力支持电力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切实加强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电网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市政府成立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