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意见
(荆政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5]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十一五"时期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等问题依然严重,资源利用效率、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等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有效改变。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荆门的战略高度,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十一五"时期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推进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为手段,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扎扎实实抓好节能工作
(一)抓好节能工程和项目实施。近期主要抓好以燃煤工业锅炉和高耗能电机系统淘汰、改造为重点的企业节能改造工程,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抓好荆门石化等企业余热电厂扩能改造,支持京山京兰(永兴)水泥、湖北鄂中化工等有条件的企业回收余热发电。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10大重点节能工程,认真组织筛选推荐项目,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对我市重点节能工程和建设项目的支持。(市发改委、经委、建委、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二)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管理。突出抓好石化、磷化、电力、建材、交通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重点抓好京山华尔靓浦项硅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能耗大户的节能管理,把能源利用效率、单位产值能耗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指标。200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力争下降4%以上,到"十一五" 期末,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出能耗控制指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市发改委、经委、国资委、交通局、统计局、荆门供电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