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办〔2007〕28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信阳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
信阳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认真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总体要求,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对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市委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当好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民愿,以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最直接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强化机制,完善措施,全面推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促进“六城联创”建设,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把“当好魅力信阳建设主人和发展、民生、和谐、廉政、勤政”作为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公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项目标:一要作为源头预防腐败的基本保障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二要作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工作制度,提高“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水平;三要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