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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按照近期目标(2006年-2010年)确定的扶持重点,解决好水库移民的脱贫致富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规划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继续巩固提高扶持成果,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11月上旬)

  1、核实移民人数到县(市、区)。按照省核定我市的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将各自分管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实到县(市、区),今后不再调整,并签订人口核实纪要。

  2、制订配套政策。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出台的政策文件,制订、细化我市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1)制订《荆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2)市移民局制订《荆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3)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制订《荆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水库移民项目扶持实施管理办法》。

  (4)市监察局、市移民局制订《关于严格后期扶持政策和严明工作纪律的意见》。

  (5)市移民局制订《荆门市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6)市委宣传部按照省统一的宣传口径,制订宣传工作具体方案。

  3、培训移民干部。市里抓好县(市、区)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抓好乡镇、村移民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动员宣传阶段(10月-11月中旬)

  1、市政府召开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宣传部门按照省确定的口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活动。

  3、各县(市、区)及屈家岭管理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11月中旬以前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11月-12月底)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若干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队,深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1、核定移民人数。实行资金直补到人扶持方式的,必须核实到人。不能核定到人的,将移民人数核定到移民村组,实现项目扶持方式。移民人数核定情况在乡(镇)、村两级公示。11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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