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推进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加强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管,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
  (五)狠抓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开展学校周围餐饮业、食品店和食品摊点专项整治;加大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犯罪案件。凡是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凡是涉嫌犯罪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管。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建高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收集和公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结合我市实际,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从今年起,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奶制品和豆制品等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食品行业推开,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是要进一步建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中心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